2011年9月26日 星期一

為請馬場姨丈閱後以當面或電話向家君曉諭及勸說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事: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三1:46:39 AM起寫  擬於0 7 2 6(三)遞寄

    馬場姨丈廖剛瓊君閣  鈞鑑:

案由:為請馬場姨丈閱後以當面或電話向家君曉諭及勸說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事:

說明:
一、茲因馬場姨丈全家人北上后里之機緣,容拙愚洽請姨丈就系爭土地爭議事件,在閱後本件拙函後以當面或日後回屏東枋寮後以電話向家君曉諭及勸說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事:

二、關於系爭土地爭議事件,台中地方法院豐原簡易庭宴股黃渙文法官審理之)之(100年度豐簡字第166號)事件訂於0804日早上1000分在豐原簡易庭(潭子豐豐興路一段139號、鄰近慈濟豐原醫院)「辯論」期日(按:係被訴人張煇芳者之個案)。
被訴人張煇芳一直以870722日之家君VS.張煇芳已經在后里鄉調解委員會完成調解等情來辯駁拙愚的起訴與訴訟聲明等情。  前述之調解則是家君僭用拙愚夏興國的名義為之,事前均未告知拙愚、拙愚直到1000119日之台中地方法院就系爭土地爭議事件之調解期日時,張煇芳提出給主持調解的蔡律師及影印本交付拙愚時,拙愚才知情之。  此節是本件的最大關鍵之一,亦因家君的作為涉及刑法的偽造文書罪等情(並未事先徵得拙愚同意或取得授權代理),拙愚透過母親及兩位姊姊向家君勸說曉諭『如果0804到法庭後要如何解釋,才不會被張煇芳反噬,讓家君立於不敗之地。』,然而家君始終反覆無常、顛倒事實,如此行止言詞反應,到了法院不但會敗訴,家君日後還有可能吃上刑事官司等情;亦因此,拙愚擬以由家君書面寫下相關陳述後,由拙愚打字並0804當庭提供法官審辦之,這是最保險的方式。
請馬場姨丈准為閱後以當面或電話向家君曉諭及勸說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事:
所謂870722日達成調解云云~~實情是家君夏公宗璠因為張煇芳故意不讓家君接水電,家君迫於無奈,洽請當時后里鄉調解委員會趙書貴調解委員主持調解,張煇芳的行徑乃是趁人之危從中訛詐前述溢領的土地價款,亦是本人以991224日聲請調解、1000411日提起本件民事訴訟等救濟案尋求解決之對治之道!再者,在1000110日早上的土地複丈期日,家君夏公宗璠仍舊在眾人面前指責張煇芳溢收系爭.05平方公尺土地價款計有新台幣16多萬元云云,亦可證明870722日的調解成立乃是家君迫於無奈所簽下的不公平\不平等的調解筆錄,鈞院應依據公平正義、誠實信用原則據以裁判如起訴人夏興國的訴訟聲明,以資救濟之!
張煇芳卻將原先的附條件買賣事項用作抵銷系爭土地$162400元價款,顯是錯誤且欺誘家君夏宗璠,此係本人前狀的主張要旨,請察鑑!

三、至於洽請家君以書面聲明陳述的事項尚有:
1.      83年、6月間,張煇芳如何欺騙誘拐家君將『原先已經談妥以拙愚夏興國的生日\母難日830704日作為土地買賣登記基準日,為何卻是提前四日成為830630日呢?』
原先拙愚VS.張煇芳所談妥的土地買賣基準日是830704日,張煇芳如何導家君使之提前到0630日,是否以當時的「會計年度截止日」作為「說法」致使家君陷於錯誤呢?
2.      請家君交出:8384年間,當時家君夏宗璠君、張煇芳、本人夏興國均在場之台中縣后里鄉內埔(現為台中市后里區)之陳三慶代書事務所所做的筆錄。  該筆錄係就被訴人張煇芳一方面收了117平方公尺的土地價款、卻只交付112平方公尺的土地,尚有五平方公尺的土地未有交付之;復且一直拖到87年云云,更證明張煇芳侵佔與不當得利等情。
只有當年在陳三慶代書事務所所做的前開筆錄可以證明系爭個案事件之事實,是請
馬場姨丈洽請家君交出前開筆錄讓拙愚影印後,正本就返還家君之
3 . 張煇芳在83年間以收受了117平方公尺的土地,卻是給付不足之僅交付111.95平方公尺的土地云云,,一直到87年間因為房屋興建之接水電事項,致使家君夏宗璠在870722日調解筆錄簽下權益重大受損的情事。
土地買賣基準日後之土地所有權狀面積是117平方公尺,且豐原地政事務所840712日的土地複丈成果圖的「12點為鋼筋界樁處」亦是以「16.5公尺」、「16.6公尺」為之;據此可以證明:即使土地買賣過了一年多,你張煇芳仍舊是一方面收了117平方公尺的土地價款、卻一方面僅給付111.95平方公尺的土地,才會有系爭土地買賣爭議,一直到了今日(十多年了)你仍然不願意拿出誠意具體解決,本人才會在冤獄劫難期間即脫離冤獄狀態後踐行調解與民事訴訟救濟。
請家君把張煇芳種種惡劣行止具體事例詳細敘述後,寫成書面陳述,本人另行打字及呈庭之!
四、本件的民事起訴司法救濟事件,1000804日辯論應該是最後的辯論了,家君要去,請慎思慎行對於前開事項對治為之;若以家君日前在家發神經等情,本件一定敗訴及最壞的發展\結果。
綜上所述,摯祈誠請,
馬場姨丈鑑核,
閱後以當面或電話向家君曉諭及勸說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事:准為所請之各事項,以資對治與救濟之大正義行\正道行義!

五、祈予賜准至禱! JUST  TIME  DO  JUSTICE 
                 
 

馬場姨丈廖剛瓊君閣公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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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愚 夏興國                  敬筆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星期三2:29:15 AM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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