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5日 星期四

案由:為請就相對人李文成(音\夜市小火車攤販老闆)100年12\27收受夏興國一萬元之屏東縣潮州鎮春節假日市集之攤位費卻遲至01\22除夕晚間約20:00才告知攤位號碼之涉犯背信罪及違反善良管理人誠實信用原則,聲請調解個案事件,資聲請鈞院在傳票註明『相對人李文成(音)應提出100年12月28日為夏興國繳交兩個攤位費的收據,並攜行到院』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