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星期五收受書類書函目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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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公務機關全銜名稱或簡稱
發文期日
案號\函號
承辦股\合議庭或業務承辦單位
承辦公務員(姓名或辨別職務
           

01.
監察院
1010816
院台司字第1012630327號函


所素台端於87年涉嫌於國立政治大學縱火遭到逮捕,並判決有期徒刑12年確定且行滿出獄,對於火災鑑定結果認有疑義,並認為國立政治大學告發程序、台北地檢署起訴極力審法院判決不公等情乙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02.
最高法院
書記廳
1010815
101台民主四字第791號通知
民四庭
書記官張秀娟
查:夏興國因與A員等間請求損害賠償聲請訴訟救助(10147號)抗告並聲請訴訟救助暨選任訴訟代理人事件,就該聲請部分事件業經本院于本年0815日以(101台聲812號)裁定在案,資先將裁定主文通知如夏:  主文:主文:聲請駁回、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03.
最高法院
書記廳
1010815
101台民主四字第792號通知
民四庭
書記官張秀娟
查:夏興國因與A員等間請求損害賠償聲請訴訟救助(10148號)抗告並聲請訴訟救助暨選任訴訟代理人事件,就該聲請部分事件業經本院于本年0815日以(101台聲812號)裁定在案,資先將裁定主文通知如夏:  主文:主文:聲請駁回、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04.
台中高分院
1010810
101285
民一庭明股
書記官蘇昭文
1010822日上午0940分之言詞辯論通知書,並檢附同年月02日準備程序終結筆錄影本一件。

05.
台中高分院
1010814
101112
民四庭
陳蘇宗、吳美蒼、李悌愷
聲請人夏興國因與台中CITY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豐原監理站等間請求國家賠償聲請訴訟救助事件,對於本院(101360號)抗告事件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准予訴訟救助。 

06.
中院台中簡
易庭
1010810
101中國簡3
長股
許石慶
起訴人夏興國因與被訴人楊曉惠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中院101中國簡3號),於中華民國1010712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夏:  主文: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0148
民事第十七庭漢股
藍文祥、石有為、楊絮雲枉法官、蔡慧娟書記官
聲請人夏興國VS.相對人沈宣昀(網路代名黑色貓咪)間對於本院101150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聲請訴訟救濟,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聲請駁回。
07.
中院

1010806
10193
民二庭簡股
黃裕仁
聲請人夏興國因與后里區戶政事務所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聲請人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08.
中院

1010814
1011846
民二庭勝股
王銘、陳添喜、李慧瑜
原告\起訴人夏興國因與被訴人張煇芳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原告人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一百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台幣13900元。資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擔書之規定,命原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09.
中院豐原簡易庭
1010808
101豐小164
宴股
黃渙文
起訴人夏興國先生與被訴人黃碧輝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夏:  主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0.
台中地檢署
1010727
10116074
珠股
吳婉萍
告訴人即是被害人夏興國先生與被訴人李文成間因侵佔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不起訴處分,資敘述理由如夏:

11.
台灣大哥大




繳費通知書










謹誌

拙愚即是冤獄受難人\我活著控訴之被害人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星期六8:42:06 AM寫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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